相对于农村,城市非农产业以及非农产业本身所具有的规模经济特征决定了城市通常可以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对较高的工资和较高的就业率,这是城市人口集中或密度提高带来的收入效应。
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但公平正义不只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要通过一系列能够体现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才能使公平正义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内在要求,成为社会主义的鲜明特征。
二是宏观税赋过重,实体经济发展壁垒过多。当前特别突出的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行业垄断。因此,在不同范围内代表党组织的人,只要其违法行为是以组织名义作出并得到承认,那么,公民就可以到法院起诉,法院也应审理。主要是,成立社会组织的门槛过高,一些社会组织行政化倾向明显,现行管理制度不适应社会组织规范发展需要。配置资源的主体是市场,而不是政府。
但对这一做法,在给予积极评价的同时,还应当看到,相对于宏观税赋过重的现实,此种做法更多具有象征意义。中国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由于路径依赖和实用主义做法,这种转型并不顺畅。按照联合国世界银行统计,一个国家的人民收入达到12700美元,就代表是高收入国家。
林毅夫认为,在转型过程当中,曾经被认为是最糟的双轨制反而最好,是因为新自由主义一方面忽略了原来市场上的很多扭曲其实是为了保护在结构主义时期建立的大产业。如果说亚洲四小龙和美国之间的收入差距相对应的后发优势使得其在20年间实现了7.6%-9.2%的GDP年增长,那么类似的,中国在2008-2028年间每年的增长潜力应该是8%。因此,没有继续保护补贴的需要。到2020年美国估计有100家,我们则会超过100家。
原来的资源基本是白给的,现在应该将资源的费率提高到国际的合理水平。利用后发优势,在20年间,日本的平均年增长率飙升至9.2%,新加坡8.6%,台湾8.3%,韩国7.6%
国内产能过剩加剧,内需乏力,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启动以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为核心的第三次土地改革正当其时。长期以来,我们习惯于用政府直接投资推动经济发展,其结果往往加剧结构失衡,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可持续。比如拓展政策性农业银行的功能,为农户流转集中土地提供长期低息贷款,财政给予贴息。但时至今日,转变唯艰,消费需求增长十分缓慢,目前的产能过剩、内需疲软就是佐证。
土地问题历来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核心问题。不妨换个思路,变政府直接投资为间接投资,把政府直接投资的钱用于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这样既践行了执政为民的理念,改善了民生,又释放了社会消费潜力,扩大了内需,可谓一举两得。来源:学习时报 进入专题: 土地流转 。其中最主要的,一是修法确权。
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就明确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任务,提出要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消费需求的方针,促进经济增长由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因此,有必要制定和实施一系列有利于资本下乡的政策,鼓励和支持银行把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农业和农村。
但现在看来,即使国家为农民工完善了社会保障,解决了住房问题,农民工在目前低工资水平不可能大幅提高的情况下仍然在城镇难以维持生计。因此,现在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实现农业规模经营,从而为现代农业的发展开辟道路,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有专家预测,到 2030年我国城镇化率将达到70%,届时城镇人口将达10亿以上。因此,应当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解除进城农民转让承包土地的后顾之忧。当然,土地改革是一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统筹规划,周密部署,稳步推进。改革开放30多年来,尽管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十分缓慢,农业危机日渐显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国家加大了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投入,并投入巨资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为农民进城安居乐业创造条件,这无疑是十分正确的。这对于农民来说是一笔很大的收入。
粮食生产连年丰收,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有力地支撑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但与此同时,农村资本却几近枯竭。
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物权法》,给农民承包土地完整意义的使用权,农民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出租、入股、抵押和转让,以此来获取收益。有学者说,我国消费已进入汽车、住房消费为主的时代,消费升级转型的空间已经不大。
农民工过低的工资收入根本无力承担进城落户高昂的生活成本,不得不把家安在农村,把老人和儿童留在农村,而每年穿梭于城市与农村之间。究其原因,除了户籍、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制度安排的缺失外,缺乏必要的经济条件是重要原因。
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进入农业服务领域,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据统计,去年我国城镇化率已达 52.5%,但户籍城镇化率只有35.5%,2.6亿农民工真正进城落户安居的很少。土地流转为农业现代化开辟道路农业现代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户由于经营规模过小,加之土地不能抵押,很难得到银行信贷支持。
更为重要的是,它意味着今后20年内每年都有2万亿左右的内需。现在,我国经济又站在了十字路口,产能过剩,结构失衡,内需不足,经济下行的压力增大。
城镇化首先是进城农民的市民化,而我国目前的城镇化实际上是半城镇化,说得严重一些是虚假的城镇化,大量农民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而家仍在农村,形成了候鸟型的农民工现象。综上所述,启动第三次土地改革,大力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对于加速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对于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扩大内需,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实现两个百年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农村人口平均拥有土地2亩多,以此推算,每年会有6000万亩左右的土地需要流转,如果全部流转变现,就会给进城农民带来近 2万亿元的财产性收入。离开了资本,农业和农村经济就失去了血液。
推进土地流转集中,实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的资本,这为资本下乡提供了广阔天地。那么,如何启动广大农民的消费?还是要把眼睛转向土地,通过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偿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了这2万亿元的内需,再加上它的放大效应,就可以拉动我国经济在今后20年保持一个较高的发展速度。统筹城乡发展,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最关键的是要促进资本下乡,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活力。
当前,世界经济形势低迷,外需疲软。其实这是以偏概全,看看生活在农村的 6亿农民以及 2.6亿的农民工,其消费才刚刚起步,消费升级转型的空间非常之大,而这恰恰是扩大消费需求的关键所在。
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加速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最终实现四化同步,协调发展。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国家组建无追索期的农产品信贷公司,为农户提供低息贷款,农户若发生经济困难可用农产品偿还贷款。
解决这一问题,根本出路在于进行第三次土地改革,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有的学者认为,应该修宪实行农村土地私有化,给农民以土地所有权。